甲骨文,中国人一听,就知道说的是是我国的一种古老文字,主要指商朝时期王室用于占卜记事而在龟甲或兽骨上契刻的文字,可谓是老祖宗智慧的体现。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文化载体,我们却不能用来做商业宣传,因为在商标上,大部分类别都被一家美国软件公司申请注册,这家公司就是美国的甲骨文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进入的中国市场(注意这个时间)。
甲骨文公司一共申请了38件“甲骨文”商标,其中上世纪申请的有9件,其中很重的类别有第9类的电脑及其部件及其配件; 电脑程序;,第42类的计算机软件设计和更新等,后又于2018年、2019年申请第9类、第42类,并在这两个类别多个近似群组中申请多件商品项目,直接的后果就是,其他任何企业不可能在第9类科学仪器、第42类技术研究上取得“甲骨文”商标。
虽然,小编明白,这是我国商标法赋予甲骨文公司的商标权利,但从情感上还是无法接受中国老祖先的智慧结晶,居然让一家美国公司注册了。而且,在异议无效案件中,甲骨文公司大多取得了成功。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国的东西,却让美国企业占有,其实,这就是落后就要挨打的最新体现。
我国商标法于198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美国商标法第一部商标法是1870年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商标条例》(美国现行的商标法是1946年制定的),整整早了我们107年,100年的时间,美国企业早就明白商标的重要性,就在我国商标法施行的第3年,也就是1986年,申请了第一件“甲骨文”商标,此时,他们还没有进入中国市场。
这件事,对于我们有什么启示,祖上的好东西,一定要好好保护起来,不能让他人抢走了,要不然只能用“New York可以翻译成新乡”来自我安慰了!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您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2122047013@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