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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b站发盗版视频会怎么样(倒卖网课侵权会判刑吗)

疫情期宅在家,网课教程被侵权,这次是大公司和B站up主的纠葛?

“站酷工作人员一早与我电话,站酷与这家店没有任何关系。站酷发现情况后,已经在做多渠道维护权益推进,阿里平台方也在积极处理中。关于公司电话接听问题,因为疫情防控远程办公所以公司电话暂时无人接听,站酷也是受害方。”

B站UP主在接受采访时和笔者说一定要在先声明这段话。

这是B站发生的又一起侵权嫌疑事件,这次,受疫情影响而大火的网课教程成了“主角”。那些为“宅”在家中的你提供知识的UP主再次通过视频讲述了自己遭受侵权的问题。

“我”的作品被盗卖?

2月24日晚,一则名为“复制粘贴年入千万?我被假冒成大公司的蛀虫侵权20万!反被威胁!盗版究竟有多猖狂?正版究竟有多难?谁来改变这一切!?”的视频被推上了主页。

视频的主人公名为原无奇变,是一名绘画视频教程的作者。在B站,不少UP主在做绘画设计之类的教程,不仅如此,他们还会将自己的教程在淘宝店铺中售卖,作为支撑其作为UP主的经济来源之一。但是,就在UP主原无奇变与买家的交流中,买家说在淘宝中一家名为“卓越画铺”的店铺买到了他的教程。经过确认,UP主并没有将自己的教程授权给该淘宝店,随后原无奇变发现这家店铺的信息中显示主体为“北京站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站酷)。其头像也是其官方头像。

学设计的小伙伴们都知道,站酷网是一个设计师原创作品分享、交流、展示平台,平台聚集了中国绝大部分的专业设计师、艺术院校师生、潮流艺术家等年轻创意设计人群,受到众多设计师的喜爱。据企查查的相关信息显示,站酷从2016年至今共有36起有关于著作权权属及侵权行为的诉讼案件,但无一败诉。

“这样的网站,会倒卖作品吗?”抱着这样的疑问,原无奇变尝试联络站酷,但是两番电话无人接听,于是UP主决定用视频来告诉我们他所面对的一切。随着越来越多的观众注意到该视频,站酷的工作人员联系到了UP主,与UP主澄清了误会,也有了文章开头的那段话。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90360613?from=search&seid=7795356780118345512

(附视频链接,已获得作者授权)

再来说说发生侵权行为的淘宝店“卓越画铺”,随着事件爆发,截至到2月25日,该淘宝店铺已经下架了所有的相关商品,包括销量评论等其侵权获利因此不得而知(UP主表示目前能够提供的证据基本都包含在视频中)。

(该网店截图)

尽管如此,小编以作品名称搜索时仍有相当多的店铺在堂而皇之地售卖该UP主的教程。侵权的,远远不止一个。我国著作权法中对侵权行为有明确规定:“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构成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我”来教你如何做

面对侵权困扰的UP主原无奇变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如何应对他人的侵权,保护自己的作品?笔者就以下问题采访了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茂成

1、当著作权侵权问题发生时,采取何种维护权益手段比较有效?

孙茂成认为:对于维护权益效果,要结合很多因素综合评估。如,有些侵权人谨小慎微,当权利人主动联系侵权人或者给侵权人发送律师函的时候,侵权人可能立即就停止侵权了,那么这时对于权利人来说也是比较快速的制止了侵权,免去了民事起诉、行政投诉、刑事控告的各种成本和时间损耗。有的侵权人胆子大一些,即使权利人采取民事起诉、行政投诉、刑事控告,他们也不会停止侵权或者不会立即停止侵权,更不乏部分侵权人换个“马甲”继续做侵权盗版,维护权益方式其实无外乎就是前述说的几种方式,但最终能起到什么样的维护权益效果,需要个案评估,没有普适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权利人比较重视刑事控告的作用,如在2019年,北京某网络公司就因为从事网络侵权盗版,结果被权利人控告,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进行了刑事立案,抓捕了该公司几十名员工,这种刑事处理的法律效果就非常理想了。当然,著作权类型的刑事案件其刑事立案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必须达到相应的入罪标准,才有可能进行刑事处理,如营收超过5万元或者获利超过3万元,下载次数超过5万次、会员超过1000人等等,这些都是可以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标准,而如果前述标准再乘以五倍则还会提高刑期至三到七年。

2、证据的收集以及维护权益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孙茂成认为:首先,应重视保存和搜集权属证据。权利人维护权益的基础是要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不论该著作权是基于自己创作这种原始取得,还是基于授权或转让这种继受取得,证明权属都是权利人的第一要务,因此,作品实物、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底稿、合同、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重要材料,均可能起到证明权属的作用,权利人在取得著作权时,要重视保存和搜集相应的权属证明。

其次,应注意准确地固定侵权证据。固定证据同样是维护权益非常重要的一环,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电子证据可能随时灭失,若权利人没能及时有效固定证据,很可能会导致日后维护权益没有必要的证据支持。因此一旦发现侵权,权利人应第一时间将侵权证据固定。同时,由于对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经验和理解水平差异,不同的人取证效果可能会有差异,比如有些当事人取证方式不科学或存在重大瑕疵,有可能就不会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采用,从而影响维护权益效果。

最后,要重视专业人员的帮助。比如有些网络维护权益案件,可能会涉及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等可能会适用“避风港”这种通知-删除等方式的维护权益,那么,非法律专业或者诉讼经验缺乏的权利人可能就会陷入维护权益误区,本以为能维护权益成功,结果却造成败诉,因此,不论是谈判处理还是进行民事诉讼、行政投诉、刑事控告,都建议权利人在咨询公证人员、律师等专业人员或者聘请专业律师之后再进行取证和维护权益处理,以保证维护权益效果。

尽管随着短视频行业的发展,权利人们可能还会面对各类的问题,但通过在大众视野里的案例曝光能够不断提高大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长此以往,多分享、多交流,我们会迎来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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