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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失败怎么办(优酷异议失败“优鸡酷”商标)

近日,一件“优鸡酷”商标的出现引起了优酷的注意,优酷在公告期内对肖某申请注册的“优鸡酷”商标提出异议,却并没有得到商标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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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753401号“优鸡酷”商标是自然人肖某于2020年07月02日提交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0类,茶,糖,蜂蜜,饼干,大饼,面粉等商品上。

优酷引证其在先注册的第5236725号“优酷”、第5939386号“优酷 世界都在看YOUKU”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1类“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游戏;娱乐”等,对其提出异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在商品的功能用途、服务的内容形式等方面有所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和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本案中,优酷注册并使用在第41类“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娱乐;文娱活动”服务上的“优酷世界都在看YOUKU”商标虽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该商标赖以知名服务的内容形式、功能用途差异明显,双方商标文字亦有不同,可以区分,故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摹仿其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产地等特点产生误认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知局决定:第47753401号“优鸡酷”商标准予注册。

目前,第47753401号“优鸡酷”商标已经是注册成功的状态,专用权2021年04月07日至2031年04月06日。优酷若想继续维护权益,只得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在商标保护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在商业竞争中,苦心经营的商标被抢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商标的所有权,但是其消耗的时间、精力、财力也是不可小觑的。因此,与其被他人抢注,还不如自己率先申请注册,避免被动维护权益。

希望各大企业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若想防止他人侵权你的品牌,建议注册全类别商标。一旦发现自身商标被他人注册,应当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或申请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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