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商标权>>投诉经验

人生一串商标纠纷(B站起诉烧烤店)

image.png

《人生一串》因商标纠纷再次引发关注。

作者 | 白展堂

采访 | 秦奋

编辑 | 笺柒

今年3月中旬,《人生一串》出品方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宽娱公司,bilibili关联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郭某及其旗下烧烤店告上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庭审中,双发围绕“人生一串”是否为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4月23日,北京知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郭某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上海宽娱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

01 “人生一串”商标纷争梳理

2018年6月,一部由哔哩哔哩和旗帜传媒联合出品的纪录片《人生一串》,以烧烤美食为题材,用镜头记录了充满烟火气息的角落——三十家烧烤店。播出之后,该纪录片凭借精彩的画面和优秀的文案在网络上赚足了关注与热度。第一轮首播结束后,《人生一串》播放量已超三千万,豆瓣评分也高达9.0分。

与其他的节目相比,《人生一串》之所以火爆,主要原因是其镜头下的烟火气息浓厚。网友纷纷感叹,《人生一串》拍出了中国人最熟悉的深夜食堂,直呼大饱眼福,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烟火气。

据了解,“人生一串”总导演陈某于2017年1月13日开通了“人生一串”微信公众号,“人生一串”剧组曾于2017年1月19日至22日至郭某经营的钱锋炭缸烧烤总店进行拍摄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就该拍摄情况发文。

然而,在节目热播之前,《人生一串》拍摄地之一钱锋炭缸烧烤总店的经营者郭某于2017年1月24日提交了第一件“人生一串”商标注册申请。2018年2月,该商标被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3类服务(咖啡馆、餐厅、饭店等)上。

随后,郭某还先后在第16、20、21、25、29、30、32、33、35、40、43等商品和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与“人生一串”“人生两串”等相关的40余件商标。

image.png

彼时,《人生一串》的出品方——B站关联公司上海宽娱公司刚刚于2018年2月提交了涵盖了第41类、第38类、第9类等类别的6件“人生一串”商标。

2019年11月,上海宽娱公司对郭某申请注册的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与宽娱公司《人生一串》节目名称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完全相同,且郭某在第16、20、21、25、29、30、32、33、35、40、43等商品和服务类别上将“人生一串”相同或相近的商标进行了大量和反复申请注册。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称,郭某申请注册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及其他“人生一串”系列商标的行为,具有复制、摹仿他人节目名称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之故意,其主观意图难谓正当,不具备申请注册商标应有的合理性或正当性。该类恶意注册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应鼓励和支持。

因此,2020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对第22737756 号“人生一串”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面对该裁定,郭某旋即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02 “人生一串”是恶意注册?

庭审中,双方围绕着“第22737756 号人生一串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郭某代理律师诉称,2016年起,其自身已经设计“嗨嗨人生,就撸一串”的标语并在经营的烧烤店内悬挂,同时基于该标语和理念,后期将“嗨嗨人生,就撸一串”的标语简化创作为 “人生一串”标语,并于2017年1月申请注册相关商标。

而此时,《人生一串》纪录片才开始筹备,作品能不能完成、完成后是否具有知名度都是未知数,因此,自身不存在攀附上海宽娱公司知名标识的主观恶意。故请求法院撤销《关于第22737756 号“人生一串”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与宽娱公司《人生一串》节目名称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完全相同,且郭某在第16、20、21、25、29、30等商品和服务类别上将“人生一串”相同或相近的商标进行了大量和反复申请注册,其行为具有复制、摹仿他人节目名称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之故意,其主观意图难谓正当,不具备申请注册商标应有的合理性或正当性。

上海宽娱公司代理律师则表示,“人生一串”是由其在先独创,是具有极强显著性的臆造词。郭某的钱峰碳缸烧烤店在《人生一串》纪录片导演组拍摄后,短短两天后便抢注了“人生一串”商标,明显是知悉了《人生一串》是以“烧烤”为主题的纪录片后进行的商标注册,其恶意显而易见。

对此,郭某代理律师反驳称,“人生一串”标语是由 “嗨嗨人生,就撸一串”标语演化而来。并于2017年1月已经提交了第43类“人生一串”商标,2018年2月获准注册。而《人生一串》在郭某申请商标时才开始筹备,上海宽娱公司不能以未知的知识产权来否认在先已具备的知识产权,进行“反向混淆”。

同时,他还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依据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申请日的事实和状态而非审理本案时的事实和状态来判断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庭审中,上海宽娱公司代理律师提出了质疑,她称, “嗨嗨人生,就撸一串”相关宣传海报的收据为手写收据,并且存在改动迹象,其真实性存疑。并称郭某在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被无效后,在不同类别上大量、反复申请“人生一串”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其行为已经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同时,她还称,郭某在申请注册后并未第一时间投入使用,而是在《人生一串》纪录片热播后,才开始使用“人生一串”为字号,设立了人生一串郭某吊炉烧烤店,并在该店2019年5月开通的“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微信公众号上自称为“人生一串全国总店”“人生一串烧烤线下体验店”,其目的昭然若揭。

对此,郭某代理律师表示,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为第43类,主要在餐饮(烧烤)服务上使用诉争商标,相关公众为烧烤餐饮消费者。而上海宽娱公司将“人生一串”作为纪录片名称使用,纪录片制作属于影视行业,与诉争商标使用的服务类别完全不同,不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原告在其他类别上进行注册是基于餐饮业务需要,不属于恶意注册。

在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坚持各自答辩意见,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上海宽娱公司代理律师李淑娟在庭审结束后对知产力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事实认定部分——在案证据是否能证明人生一串为第三人在先独创,郭某注册争议商标是否是在参与拍摄第三人纪录片知晓名称后进行的恶意注册。“人生一串”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打印件显示,“人生一串”微信公众号推文时间及内容足以证明争议商标标识为第三人一方在先独创,郭某在起诉状中杜撰的其为“人生一串”原创的故事无法自圆其说。另外,2018年6月20日,纪录片《人生一串》在第三人网站上热播后,郭某于2019年4月19日才登记设立长春市宽城区人生一串烧烤店。2017年7月10日,《人生一串》开播再次引爆网络,而郭某却在7月14日打着“人生一串”全国总店的名义开始试营业。该行为已属于复制、摹仿他人节目名称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此外,郭某利用节目名称“人生一串”来误导、欺骗相关消费者及加盟商使其陷入错误认知,因而该行为是以损害公共利益为前提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而商标作为法律拟制性权利,它不仅仅是个符号,是在经营过程中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本案原告违反诚信、恶意注册争议商标及后续误导性使用行为,都严重背离了商标注册制度的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说,争议商标的注册已经扰乱了商标注册制度及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被诉裁定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是正确的。

谈及案件结果时,上海宽娱公司代理律师称,本案虽未当庭宣判,但信心很大。

针对第三人在庭审中提出的证据存在伪造嫌疑,郭某代理律师则表示,由于未负责之前的程序,具体情况需核实,暂时不能给出确切回应。

一边民事侵权案悬而未决,另一边商标行政纠纷热火朝天,究竟是谁的“人生一串”?后续, “人生一串”商标是否会被无效?知产力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标签: 商标侵权 商标起诉 商标维权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您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2122047013@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9XXXXXXXXXXX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