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优酷视频,许多人都并不陌生。作为中国知名的互联网视频平台,优酷和爱奇艺、腾讯视频并称三大视频网站巨头。
据了解,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最初的名字叫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006年12月21日,优酷正式上线。
早在2006年3月24日,合一公司就申请注册了第41类“优酷”商标,目前该商标已变更至优酷公司名下。随后,优酷公司或者合一公司又陆陆续续注册了多件“优酷”相关商标。
近几年商标侵权的事件,可谓是比比皆是。优酷也碰到了这档子事。
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广告营销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业务服务。虽然同叫“优酷”,但其与我们熟悉的优酷的确是各自独立运营的两家公司,有不同的法人代表,且无任何关联关系,仅有的是两个公司商号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规定,只要两家公司市县级的行政区划不同,或是地域相同,行业归属不同,允许两家公司登记注册成同一商号。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许多“傍名牌”的企业会利用这个非法手段达到搭便车、弯道超车的效果。
于是,优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优酷”文字,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
优酷诉称,其经营的优酷网是中国知名的互联网视频平台,拥有数亿用户,“优酷”商标为一般大众所熟知,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其已经取得了“优酷”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优酷”商标已经与优酷网络技术公司建立了唯一的对应关系。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将“优酷”商标作为企业名称进行注册,并擅自使用“优酷”品牌进行虚假宣传,且发现该公司业务范围与其业务存在明显重合,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期,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布,判决优酷广告在30天内变更企业名称,停止使用“优酷”字样,并在媒体上公开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以及赔偿优酷网络经济损失10万元。优酷广告目前已更名为北京优沃广告有限公司。
近年来,企业遭遇商标侵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商标伴随着企业成长,是企业信誉的载体,也是灵魂所在,商标侵权行为不容姑息。
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商标务必要及早注册,提前做好商标布局,不断完善自身的商标管理体系。只有如此,当面对侵权行为时,才能更好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导致自身品牌名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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