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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马商标侵权投诉(海鲜店不正当竞争取名被判赔数万)

盒马鲜生还是盒马生鲜?一时之间,是不是你也分不清楚。

江苏泰兴一海鲜店取名“盒马生鲜”,被“盒马鲜生”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近日,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公布了此案的裁判文书,认定该海鲜店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赔偿盒马鲜生2.5万元。

“盒马鲜生”是阿里巴巴旗下的零售品牌,集超市、餐饮和菜市场等多重功能。作为阿里“动物园”的一员,盒马鲜生背靠拥有完整物流体系的阿里,凭借配送优势成功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还曾入选了“2019福布斯中国最具创新力企业榜”。

然而,名声在外的盒马迅速被别人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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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一家名为“盒马生鲜”的店铺悄然在江苏省泰兴市鼓楼北路开张,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

盒马公司为维护权益,立即委托公证平台,对疑似侵权行为进行了公证,接着就将这家海鲜店告上法庭。

盒马公司认为,盒马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经营国内知名“盒马鲜生”多家大型连锁生鲜超市,是“盒马”“盒马鲜生”等系列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人。未经原告授权许可,被告擅自在其名称中使用“盒马”“盒马生鲜”字样,并在业务经营及宣传等商业活动中将“盒马”用作商标使用,以及被告使用了原告特有“门头”,标有“盒马”“盒马海鲜”,向被告支付的手机支付凭证也使用了“盒马”“盒马生鲜”。泰兴海鲜店的这一系列行为,明显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盒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盒马”商标,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30万元。

近日,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此案的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内容显示,法院查明,“盒马”“盒马鲜生”等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内,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本案中,被告在其店铺门头突出标注“盒马海鲜”字样,收款界面使用“盒马生鲜”字样,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这些标识与案涉注册商标中的“盒马”在文字组成、读音完全一样,易使相关公众混淆,构成近似。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对盒马公司的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构成不正当行为。本案中,被告名为“泰兴市盒马生鲜店”,其名称中使用的“盒马”字样与案涉商标相同或部分相同,容易导致一般公众混淆其服务的具体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终,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泰兴市小张海鲜店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盒马公司2.5万元。

据资料显示,该涉案店铺的名称目前已由“泰兴市盒马生鲜店”变更为“泰兴市小张海鲜店”。

“盒马生鲜”碰瓷“盒马鲜生”事件已经了结,但此案也为诸位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只有及早进行商标布局,才能在遭遇此类“碰瓷”事件时,做出最有效的应对。此外也提醒诸多小微企业,一味地复制和模仿别人只可能获得一时利益,要想提高自己品牌价值,将品牌做大做强,企业还得秉承创新、诚信以及契约精神,走自己的路,做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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