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剑指中航锂电,意欲何为?
作者 | SOFT
编辑 | 玄袂
宁德时代终于意识到,不在沉默中爆发,是不可取的。而且要厚积薄发,时刻准备着为自己的知识产权而战。这恐怕才是宁德时代此次“拿捏”中航锂电所要传达的“弦外之音”。
7月21日下午,媒体爆出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全系产品专利侵权,也许是锂电池专利、上市公司、高科技独角兽这些金融关键要素过多,以至于各大新闻、新媒体的财经板块已经铺满了这起专利侵权诉讼事件相关的财经消息,也不乏犀利的法律界和商业界评论对此事提出了深刻独到的见解,均指出此次动作最大影响将是中航锂电的IPO进程。
01、引领时代的锂电池专利技术
通过知产宝相关数据分析梳理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一众业界企业的有效专利互引情况,不难发现(如下图所示),宁德时代在H01M分类下的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数量最多,且呈现两大特征:专利被引总数量大,且被多家同行业企业引用。颇有一家龙头赋能整个行业的意味,而且纵观宁德时代专利的技术分类,可以看到覆盖了锂电池技术和工艺的各个细节,据相关专业人士分析,宁德时代的专利申请及保护策略是围绕某项工艺或技术进行点状覆盖,悄然间“凸显”了锂电池产业头部技术的实力,宁德时代此次能够以中航锂电全系产品为标的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02、商业秘密困扰不堪回首
其实,宁德时代如众多科技中小微企业一样,曾经在知识产权上付出过许多代价。通过知产宝知识产权数据库检索,可以看到宁德时代共涉及8件涉技术类案件,其中7件为与塔菲尔的专利侵权诉讼,还有1件为侵害商业秘密刑事案件。
2017年11月7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一纸判决认定两位宁德时代的员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裁判文书记载,两位员工在2014年至2016年在职从事研究工作期间,分别将商业秘密卖给东莞、珠海、深圳的三家公司,个人从中获利几十万元,而当时法院查明的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共计是2359902.42元。
时间快进到2020年,宁德时代以5件专利起诉塔菲尔专利侵权,根据知产宝开庭公告检索系统显示,该案已于2020年11月4日开庭过。当然,双方最终通过和解息诉化解了这一争议,但彼时2020年度,宁德时代自己主张的损失数额已经暴涨至1.2亿元。
盘过了宁德时代的往事,对于此次宁德时代诉中航锂电的内情,我们通过对专利技术权利人的分析,获得中航锂电的专利第一申请人分布情况如下,进一步分析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申请专利的第二申请人,大概能感受到三家企业之间的亲密关系,有兴趣的可以再观察一下几个公司之间的相关技术人员流动情况。
相关数据与信息显示,宁德时代专利侵权诉讼也许并非针对中航锂电,而是如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曾表达的,锂电池行业苦知识产权保护久矣。宁德时代一些浮出水面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专利侵权诉讼仅仅是锂电池行业恶劣竞争环境的冰山一角,随着国内锂电池行业的进一步增长,背后可能存在着大量犬牙交错的专利、不为人知的商业秘密纠纷问题。
同时,即便宁德时代考虑申请行为保全,仍然存在变数,根据数据统计我国公开结果的行为保全案件中,获行为保全支持的比例最高的案件为不正当竞争诉讼,获支持率超过9成,而专利权案件获支持率仅过半,这当然不是说专利案件中行为保全难以获得支持,只是由于专利受到权利基础的影响较大,可以说中航锂电还有很多应对的余地。而无论双方如何应对,这起诉讼毫无疑问将实际考察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水平以及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水平。
03、宁德时代此次爆发是否醉翁之意不在酒
通过前案梳理,多少可以看出宁德时代的应对手段逐步升级,从找自身问题、个例问题,到抓典型竞争对手的问题,诉讼策略更是紧紧追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趋势的变化,寻求根治侵权的方式方法,并积极尝试各种合法手段和途径。这一方面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的正面影响:专利侵权诉讼的法定赔偿上限已经提高,同时惩罚性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正亟待真实案件的实践与检验,同时当事人对专利案件的行为保全措施审理实践也更为丰富(根据数据统计,提起行为保全案件中专利案件占比高达32%),此谓“天时”。
天时已占,再来看宁德时代所选的起诉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宁德时代、中航锂电的专利诉讼历史数据分析,双方过去专利诉讼的审理法院如下图表所示,其中宁德时代主要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航锂电则主要在山东省、河南省。
分析宁德时代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均为管辖权异议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均驳回管辖权异议。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内容可知,前案中审查管辖问题的法律依据有6条,这六条构成的管辖逻辑解释了前面的问题,宁德时代诉塔菲尔,两家电池厂打架关万国(福州)汽车什么事,只要涉案汽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载明,储能装置是由江苏塔菲尔公司制造,而汽车是在福州当地进行销售,或有侵权行为的汽车厂商住所地在福州市,那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就并无不当。
即便中航锂电可以通过专利无效程序来延长时间(根据数据统计,无效宣告决定周期主要集中在3-6个月,专利无效宣告决定周期平均为200天)或进行抗辩,在IPO进程中也可以通过专利审查或法律意见书据理力争“持续的知识产权诉讼不会影响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等,但宁德时代使用行为保全这一可能性始终如乌云般笼罩在中航锂电上空,一旦遭遇全线产品停售这一行为保全措施,即便拥有大客户也可能难以“带诉”过会。
从法律层面分析管辖,可能只得到了一个管辖连接点,一个适格被告。但从商业视角来看,则能够解答宁德时代此举究竟意欲进行何种商业层面的战略打击。从上而下,不同维度与角度来捍卫自己“一方霸主”的地位,诉讼作为手段是其对行业产业链发出的一种信号,中航锂电最终会和宁德时代“握手言和”,这是我们“大胆”预测的结果。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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